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:
1、从事书法艺术创作、研究或相关行业者,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①在香港、新加坡、美国等地做过书展获过奖励或留居国外的书法贡献者;
②在书法理论研究中有贡献的成就者;
③美院书法本科生以上毕业优秀者;
④在省级或全国书法活动中作品被入围或获奖者;
⑤在书法艺术事业上具有较强的组织者、管理者、宣传者;
⑥在书法艺术方面具有一定水平和造诣的各界人士。
2、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,热爱公益慈善事业。
3、有志愿加入本会的意愿。